工傷賠償金額計算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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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計算純粹根據閣下提供嘅資料估算,並未考慮勞工處判傷結果、實質傷勢、最終病假日數等因素。補償金額嘅評估牽涉專門法律知識,如需準確評估,需要律師詳細了解個案。
在工傷個案中,並非所有僱員於康復後都能恢復至受傷前的身體狀況。
有些人即使完成治療,仍可能出現關節僵硬、行動不便、慢性疼痛或神經功能受損等後遺症。
這些情況在法律上屬於「永久傷殘」,僱員可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Employees’ Compensation Ordinance, Cap. 282)
申請 長期傷殘補償金(Permanent Disablement Compensation)。
本文將全面介紹後遺症評定的標準、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、真實案例及常見爭議,
協助僱員了解在康復後仍可申請的補償權益。
如欲了解整體工傷賠償制度,可參閱【工傷懶人包:工傷賠償、程序、病假、金額全攻略】。
一、何謂「永久傷殘」?
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2條,「永久喪失工作能力」(Permanent Loss of Earning Capacity)
指僱員因工傷導致身體或精神功能永久受損,而影響其從事原有工作的能力。
常見的永久性後遺症包括:
- 骨折後關節活動受限;
- 神經損傷導致手腳麻痺;
- 內臟功能受損;
- 視力、聽力或語言障礙;
- 慢性腰背痛或頸椎受損;
- 精神創傷(例如工傷後創傷症候群)。
即使僱員能恢復部分工作能力,只要存在醫學上可證明的永久性影響,
均屬於可申請「長期傷殘補償」的情況。
二、永久傷殘補償的法律基礎
永久傷殘補償的法定依據為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12條,
賠償金額根據「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」及僱員的平均月工資計算。
法律公式如下:
永久傷殘補償金 = 平均月工資 × 60個月 × 傷殘程度百分比
假設僱員平均月薪為港幣$20,000,醫生評定永久傷殘程度為10%,
則賠償金額為:
$20,000 × 60 × 10% = $120,000
若屬嚴重個案,例如完全喪失工作能力(100%),則可獲相當於 5年工資(60個月)的全額補償。
延伸閱讀:【工傷賠償計算方法|2025年最新公式與實例】
三、傷殘程度如何評定?
永久傷殘程度必須由 指定醫生(Appointed Medical Practitioner) 根據勞工處發佈的
《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評級表》(Schedule 2)作評級。
該評級表列出各身體部位、器官功能損失的百分比,常見範例如下:
| 傷殘部位 | 傷殘百分比(參考) |
|---|---|
| 一隻手完全喪失功能 | 60% |
| 一隻腳完全喪失功能 | 50% |
| 一眼失明 | 40% |
| 一耳失聽 | 10% |
| 手腕活動受限(中度) | 8%–12% |
| 脊椎壓縮性骨折(無神經影響) | 10%–20% |
| 骨盆或脊椎造成步行障礙 | 25%–40% |
實際百分比由醫生根據個案臨床狀況、功能受損程度及康復預後評估而定。
若僱員對評級結果有異議,可要求由勞工處轉介另一指定醫生進行覆核。
更多參考可見:【骨折工傷賠償金點樣計?】
及【工傷賠償金額參考表:不同傷勢賠幾多?】。
四、永久傷殘補償的計算實例
案例一:手部功能受限(輕度後遺症)
李先生在地盤工作時因被重物壓傷手掌,經治療後手指活動仍受限制,醫生評為8%永久傷殘。
平均月薪:$22,000。
賠償金額 = $22,000 × 60 × 8% = $105,600
案例二:腰椎壓縮骨折(中度後遺症)
陳太於搬運工作中受傷導致腰椎骨折,康復後仍有持續腰痛。醫生評定為20%永久傷殘。
平均月薪:$18,000。
賠償金額 = $18,000 × 60 × 20% = $216,000
案例三:聽力受損(職業性後遺症)
王先生於機械工場長期接觸高分貝噪音,導致一耳永久性聽力喪失。
醫生評定傷殘為10%,平均月薪$19,000。
賠償金額 = $19,000 × 60 × 10% = $114,000
五、永久傷殘補償與普通法賠償的分別
永久傷殘補償屬法定賠償(Statutory Compensation),毋須證明僱主疏忽即可獲得。
若僱員認為僱主於安全管理上有過失,可另外提出「普通法索償(Common Law Claim)」。
| 類別 | 法定補償 | 普通法賠償 |
|---|---|---|
| 依據 | 《僱員補償條例》 | 普通法及侵權法原則 |
| 是否需證明僱主過失 | 否 | 是 |
| 補償範圍 | 工資損失、醫療費、永久傷殘 | 精神損害、痛苦與折磨、前景損失 |
| 賠償金額 | 按法定公式 | 視法院裁量,可高於法定金額 |
| 是否可同時申請 | 可以,但須扣除重複部分 |
若個案涉及嚴重後遺症,建議由律師評估是否同時提出普通法索償。
(如需協助,僱員可於【工傷懶人包】查閱免費法律諮詢渠道。)
六、工傷後遺症的申請步驟
- 完成治療並取得醫生證明
醫生確認病情穩定(即「傷勢固定」),方可進行評級; - 由僱主或保險公司安排評級
由勞工處指定醫生進行永久傷殘評估; - 接收《評級證書》(Certificate of Assessment);
- 僱主或保險公司根據結果支付補償金;
- 如有爭議,可申請勞工處覆核或提交法院裁決。
七、工傷後遺症的爭議與處理
常見爭議包括:
- 醫生評級偏低;
- 僱主延遲付款;
- 僱員康復後出現新症狀;
- 是否屬同一宗工傷導致的後遺。
如雙方對評級有分歧,勞工處可安排「醫學覆檢委員會」作最終裁定,其決定具有法律效力。
八、結語:後遺症亦屬權益的一部分
不少僱員誤以為康復後便無法再獲賠償,但實際上,任何因工傷造成的永久影響都屬法定補償範圍。
僱員應保留所有醫療報告、X光片、治療紀錄,並依程序進行評級。
如有疑問,可使用【工傷賠償計算機】預估金額,
或參閱【工傷賠償金額參考表】了解不同傷勢的賠償標準。
最重要的是,別忽視後遺症的法律價值——這是保障你長期工作能力與生活品質的最後防線。
法律參考:
- 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Employees’ Compensation Ordinance, Cap. 282)
- 勞工處《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評級表》(Schedule 2)
- 勞工處《工傷補償及評級指引》
免責聲明:
本文資料僅供一般法律參考,並不構成法律意見。若涉及爭議,建議諮詢具執業資格之香港律師或向勞工處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