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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分析|佢自己認「貪方便」,扣咗三成半,點解仲判 128 萬?

判例分析|佢自己認「貪方便」,扣咗三成半,點解仲判 128 萬?

元朗倉庫地台離地一米半,後門冇斜路冇樓梯,得一塊斜靠住、冇固定嘅木卡板。叉車司機行落去跣低,右手腕骨折。佢喺醫院親口同家人講「貪方便」,法庭扣咗三成半共分疏忽——但小計 $2,196,963 扣完共分疏忽同已收僱員補償之後,仍然判 $1,285,434.62。最大一筆係將來收入損失 132 萬。[2024] HKDC 420 完整拆解。

判例分析|法庭話佢返到工,點解仲判 34 萬收入損失?——差額點計

判例分析|法庭話佢返到工,點解仲判 34 萬收入損失?——差額點計

火腿廠夜更工人用高壓水槍洗模蓋,放低水槍想幫同事推冰車,被水喉絆倒跌傷腰,判傷得 1%。法庭認定佢返到工,但只做到輕便工作,於是用「意外前月薪 $10,956.23 減政府統計一般工人月薪 $7,425」嘅差額,逐月計到 65 歲,單係收入損失就判 $343,200.60。僱主要求扣三成共分疏忽,法庭判零。普通法總額 $680,633,減已收僱員補償 $522,764.60,淨判 $157,868.40。[2018] HKDC 1631 完整拆解。